时间 :2015年11月06日 17:24 浏览:次
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
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
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山西省公务员局
《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各学院(部、中心)、职能处室、校区:
为贯彻落实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,加强和规范我校培训费管理,现转发山西省财政厅、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、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山西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《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》的通知。在学校培训费细则制定之前,11月6日之后参加培训的培训费报销业务参照此文件规定执行。同时请各部门加强对本部门人员培训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,建立健全部门培训费审批制度。
附件:山西省财政厅、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、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山西省公务员局文件(晋财行【2014】50号)
财务处
2015年11月6日